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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本市户籍按廉租房(经济适用房)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:承租人(买受人)须为学生父母(提供相关证明)。
(4)负责老师将在每个线上提交阶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信息。
②在上海参加中考的考生,或父母一方连续3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考生。
② 非本市户籍学生: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、积分通知单、学生本人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;
4月15日-26日,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进行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、更正,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学生直升意愿,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办理申请回户籍(居住)地就读手续。
(2)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,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、派遣岗位协议;
5. 变更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,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(需重新制证),当场打印《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》交持证人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件后,会在2个工作内通知申办人领证。
(1)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,由学校提供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或转学信息表;